FCR(承运人收货证明)和B / L(提单)之间有什么区别?
提货单:
1、提单包含装货港和卸货港之间的运输合同
2、如果以可议价形式签发提单,则至少应将一份正本提单交还给承运人以交付货物
3、提单是关于信用证规则的运输单据
4、提货单的正面应显示装货港,卸货港和装运日期。
货运代理收据
1、承运人的收货证明书不包含运输合同
2、货运代理的收货证明不能以可转让的形式签发,收货人可以从承运人处提取货物,而不必交出货物的正本。
3、货运代理的收货证明
4、关于信用证规则,货代的收货证明不是运输单据
5、承运人的收货证明书无需在装船日期上注明装货港,卸货港和装运日期。
6、承运人的收货证明不是UCP 600第19-25条所定义的运输单据。仅可在信用证中明确规定的范围内检查本文档,否则,请按照UCP 600第14(f)条进行检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