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贸易中的5种付款方式
在国际贸易中主要有5种付款方式,它们分别是:预付现金、记账、跟单托收、信用证、银行付款义务,接下来我们就具体的来看一看。
一、预付现金
预付现金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付款方式,在这种方式中,供应商提前收到全额付款才开始处理订单。
一定要牢记,在预付款项下,出口商在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进口商之前收到的资金。
预付现金对于出口商来说,风险是最低的,但对于进口商来说,带来的是高风险。
二、记账
记账是指买方在卖方装运货物之后支付费用,在国际贸易中,记账定义为将货款在应付款之前装运和/或交付的销售,通常在30或60天内。
开立账户给出口商带来最高风险,给进口商带来最低风险。
三、跟单托收
国际贸易程序,在该程序中,进口商所在国家/地区的银行代表出口商行事,以收集和转账货款。
出口商将运输和收货单据提交给他的银行,该银行将其发送到进口商所在国家的代理银行。
外国银行(称为提示银行)将运输和所有权文件(用于收取货物)交给进口商,以换取
现金付款(如果有“付款单据”指示)或明确承诺在固定日期付款(如果有“反对接受的文件”指示)
跟单托收(D / C),出口商将托收的收款托付给汇款银行(出口商的银行),汇款银行将单据以及付款说明发送给收款银行(进口商的银行)。
资金是从进口商处接收的,并通过收款所涉及的银行汇给出口商,以换取这些单据。
四、信用证
跟单信用证,也称为信用证,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付款方式。
UCP 600国际商会出版物将信用证定义为“任何不可撤销的安排,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,从而构成了开证行兑现其符合条件的提示的明确承诺。”
五、银行付款义务
银行付款义务(BPO)是义务银行(通常是买方的银行)向收款银行(通常是卖方的银行)做出的不可撤销的承诺,必须在商定的日期成功达成电子匹配数据的条件下,在约定的日期支付指定的金额。 ICC通过的整个行业的规则集。